(招标编号:HNZB2022-09-2-179-01)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昌江核电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塘兴村。
2.2 项目概况:根据公司的要求,负责文件收发、费用报销、资料整理归档、接待联络与服务等综合业务服务以及物资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专家顾问等通用技术服务工作任务。
2.3项目范围:提供综合业务服务和通用技术服务,实际范围以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格书》为准。
2.4服务期:计划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日,计划结束时间:2025年10月31日,项目实际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的约定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近3年,至少有3项具有50人及以上规模服务外包业绩,类似业绩须涉及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服务范围。业绩材料须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