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河公司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安全鉴定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安全鉴定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07924,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2.1.1.1枕头坝二级水电站概况
枕头坝二级水电站坝址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张村沟沟口上游300m处,距上游已建枕头坝一级6km。工程为新建项目,为Ⅱ等大(2)型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库区供水。枢纽建筑物主要由左岸非溢流坝段、泄洪闸、河床式厂房、右岸鱼道坝段、右岸挡水坝段等建筑物组成,总装机容量300MW。电站正常蓄水位592.00m,对应库容为1120万m3,死水位589m,相应死库容为710万m3,调节库容为410万m3,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闸坝,坝顶高程595.00m,坝顶全长322.6m,最大坝高54m。电站选用灯泡贯流式机组,机组台数为6台,单机容量为50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5.03亿kW•h。
2.1.1.2沙坪一级水电站概况
沙坪一级水电站坝址位于金口河河口上游约1km处,上距拟建的枕头坝二级水电站9.3km,下邻已建沙坪二级水电站13.7km。工程为新建项目,为Ⅱ等大(2)型工程,开发任务为发电。电站采用河床式开发,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泄洪闸、河床式厂房、左右岸挡水坝段、鱼道等建筑物组成,总装机容量360MW。电站正常蓄水位577.00m,对应库容为1867万m3,死水位574m,相应死库容为1376万m3,调节库容为491万m3,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闸坝,坝顶高程581.00m,坝顶全长327m,最大坝高63m。电站选用灯泡贯流式机组,机组台数为6台,单机容量为60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6.35亿kW·h。2.1.2主要标段(包)划分:枕头坝二级水电站工程主要标段划分如下:
前期工程标:右岸滨河路改造工程标
主体土建工程划分为3个标,分别为厂坝(含鱼道)工程标、枢纽建筑物安全监测标、下游河道治理工程标。
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安装分为1个标。
工程监理标分别为前期工程施工监理、主体工程施工监理、环保水保综合监理、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监理标。
辅助服务标分别为试验中心标、测量中心标、安全监测中心标、物探检测中心标。
沙坪一级水电站工程主要标段划分如下:
前期土建工程划分为4个标:分别为大渡河双凤溪大桥工程标、成昆铁路岸坡防护工程标(由铁路部门管理)、金河工业区防护工程标、右坝肩边坡(含G245国道复建)及桠溪沿江中转料场挡排工程标。
主体工程土建划分为3个标,分别为厂坝(含鱼道)工程标、下游河道治理工程标、枢纽建筑物安全监测标。
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标分为1个标。
工程监理分为4个标,分别为:前期工程施工监理、主体土建工程监理、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监理标、环保水保综合监理标。
沙坪一级辅助服务标分别为试验中心标、工程测量中心标、安全监测中心标、物探检测中心标四个标,与枕头坝二级共用。
2.1.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截流阶段专项安全鉴定、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安全鉴定。
安全鉴定工作基本要求:主要遵循国家能源局《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5〕426号)、《水电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3〕104号)、《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 35048-2015)、《水电工程安全鉴定规程》(NB/T 35064-2015)以及现行管理办法及行业规范要求(后续鉴定时若相应管理办法及行业规范更新则执行新要求),对安全鉴定工作范围内的枢纽工程设计及施工质量进行全面复查和评价。
2.1.3.1 枕头坝二级水电站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安全鉴定范围分三个阶段完成,每阶段的主要鉴定项目或内容为(但不限于):
(1) 截流阶段专项安全鉴定
左岸3~5#泄洪闸、左岸非溢流坝段、纵向混凝土导墙、下游消能防护工程等相关建筑物、枢纽区工程边坡及近坝库岸、以及相关的基础处理、渗控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安全监测工程等内容,检查评价一期围堰拆除方案、二期围堰设计及截流方案、二期截流后至工程蓄水前工程防洪度汛方案等。
截流安全鉴定工作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检查评价工程截流形象面貌。
2)检查评价安全鉴定范围内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监测等运行情况。
3)评价工程截流方案和围堰设计方案。
4)评价截流后工程防洪度汛方案、度汛措施及应急预案。
5)评价枢纽工程的截流条件,对工程需注意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工程蓄水安全鉴定
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及下游消能设施、河床式厂房的进水口及尾水出口、枢纽区工程边坡及近坝库岸、国道改建、鱼道工程、下游河道治理等工程,探洞等封堵工程,以及以上建筑物的基础处理、渗控工程、安全监测和金属结构工程等。检查评价二期围堰拆除方案、工程蓄水后工程防洪度汛方案、蓄水规划方案等。
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检查评价工程形象面貌。
2)检查评价安全鉴定范围内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监测等运行情况。
3)评价工程蓄水方案。
4)评价工程防洪度汛方案、度汛措施及应急预案。
5)评价枢纽工程的蓄水条件,对蓄水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 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
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及下游消能设施、河床式厂房、枢纽区工程边坡及近坝库岸、国道改建,鱼道工程,下游河道治理等工程,探洞等封堵工程,以及以上建筑物的基础处理、渗控工程、安全监测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及机电工程等。
竣工安全鉴定工作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检查评价枢纽工程形象面貌。
2)检查评价枢纽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重点检查评价关键部位、出现过质量缺陷和事故等部位的施工质量状况,必要时应使用技术手段进行检验检测加以确认。
3)分析评价枢纽工程初期运行期工作性态。
4)检查评价枢纽工程设计、施工和初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处理效果。
5)综合评价枢纽工程正常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对今后运行中需注意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1.3.2沙坪一级水电站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安全鉴定范围分三个阶段完成,每阶段的主要鉴定项目或内容为(但不限于):
(1) 截流阶段专项安全鉴定
右岸3~5#泄洪闸、右岸非溢流坝段、纵向混凝土导墙、下游消能防护工程等相关建筑物、枢纽区工程边坡及近坝库岸、以及相关的基础处理、金属结构工程、安全监测工程等内容,检查评价一期围堰拆除方案、二期围堰设计及截流方案、二期截流后至工程蓄水前工程防洪度汛方案等。
截流安全鉴定工作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检查评价工程截流形象面貌。
2)检查评价安全鉴定范围内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监测等运行情况。
3)评价工程截流方案和围堰设计方案。
4)评价截流后工程防洪度汛方案、度汛措施及应急预案。
5)评价枢纽工程的截流条件,对工程需注意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工程蓄水安全鉴定
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及下游消能设施、河床式厂房的进水口及尾水出口、枢纽区工程边坡及近坝库岸、国道复建路、鱼道工程、双凤溪大桥工程、下游河道治理工程、探洞等封堵工程,以及以上建筑物的基础处理、渗控工程、安全监测工程和金属结构工程等。检查评价二期围堰拆除方案、工程蓄水后工程防洪度汛方案、蓄水规划方案等。
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检查评价工程形象面貌。
2)检查评价安全鉴定范围内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监测等运行情况。
3)评价工程蓄水方案。
4)评价工程防洪度汛方案、度汛措施及应急预案。
5)评价枢纽工程的蓄水条件,对蓄水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 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
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及下游消能设施、河床式厂房、枢纽区工程边坡及近坝库岸、国道复建路、鱼道工程、双凤溪大桥工程、金河工业区防护工程、下游河道治理工程、探洞等封堵工程,以及以上建筑物的基础处理、渗控工程、安全监测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及机电工程等。
竣工安全鉴定工作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检查评价枢纽工程形象面貌。
2)检查评价枢纽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重点检查评价关键部位、出现过质量缺陷和事故等部位的施工质量状况,必要时应使用技术手段进行检验检测加以确认。
3)分析评价枢纽工程初期运行期工作性态。
4)检查评价枢纽工程设计、施工和初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处理效果。
5)综合评价枢纽工程正常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对今后运行中需注意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2其他: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完成为止(暂定2028年6月30日),计划工期69个月。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至少有独立承担过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水电站(坝高大于50m)工程蓄水或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工作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包含业绩要求内容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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