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DCS性能测试及AGC试验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满洲里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DCS性能测试及AGC试验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装机容量2×200MW火电机组。
2.2招标范围:
针对此次#1、2机组DCS系统改造,进行DCS性能测试及AGC试验。完成AGC试验、一次调频试验、机组DCS性能验收测试并出具相关报告,负责对所做工作内容进行现场调试管理,在整个调试和试验过程中确保机组试验安全。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DCS性能测试及AGC试验。
工期: 时间初定90天,具体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以满足DCS改造工期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源工程调试甲级及以上资质,需附证书影印件。
3.2.2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200MW及以上机组的AGC及一次调频涉网试验业绩,提供符合条件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收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