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奥家湾乡芦子沟光伏电站迁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CG-2022-140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吕梁市 兴县 奥家湾乡芦子沟村 一、招标条件 兴县奥家湾乡芦子沟光伏电站迁移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427100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MWp。建设内容为:原有电站设备的迁移、安装,送配电装置系统、电力变压器系统的购置、安装,低压电缆、接地极Φ50×5钢管、电力电缆、接地母线等辅助材料的购置;场地平整,道路检修等配套设施建设。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兴县奥家湾乡芦子沟光伏电站迁移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计划工期:90日历天 002第二标段:该标段(包)内容:10KV线路及安装迁来旧变压器(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计划工期:20日历天 003第三标段:该标段(包)内容:芦子沟村1#、2#电站迁移前期平整场地、土方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建设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002第二标段,该两个标段(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肆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003第三标段,该标段(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3.1 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3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 3.5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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