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号机组锅炉侧P122材质主蒸汽管道
及四级过热器出口集箱更换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2-027)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2、3号机组锅炉侧P122材质主蒸汽管道及四级过热器出口集箱更换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2.3 标段划分: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2、3号机组锅炉侧P122材质主蒸汽管道及四级过热器出口集箱更换施工;
2.4 施工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2.5 计划工期:每台机组工期70天,3号机组检修计划为2023年1月22日开工,实际开工时间及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号机组检修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2项1000MW超超临界机组锅炉安装施工业绩或1000MW超超临界机组四级过热器出口集箱和主蒸汽管道更换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投标人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