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2-08-1-310)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能源开发 分布式光伏组件集中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能源开发 分布式光伏组件集中采购招标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福建省 福建省内
2.5 交 货 期: 在收到招标人或招标人下属项目单位发货通知之日起7天内发货。
2.6 招标范围: 华能能源开发 分布式光伏组件集中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近两年应具有单晶硅535Wp及以上累计容量2000MW及以上的国内供货业绩,其中至少5个单体容量为50MW及以上的光伏电站供货业绩。
(2)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证书。
(3) 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接受第三方单位驻厂进行质量监造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厂家授权。若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商投标。若生产商授权多个代理商投标,只接受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代理商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