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国华投资京都公司国华投资大厦外围道路翻新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京都公司国华投资大厦外围道路翻新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07354,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华投资大厦位于 ,大厦于2007年建成开业至今已有15年。外围道路均有不同程度的沉降,通过此次翻新改造需要对沉降部分进行复原,所涉及的地下设备设施、管网管线可以正常使用,地面道路及设备设施、绿植等进行翻新。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国华投资大厦外围道路总面积约为3023平方米,分别为沥青道路(大厦南北侧)面积约为914平方米、石材道路(大厦四周)2109平方米。工程涉及地下沉降部分、各类管网管线、隔油池、电伴热,地面沥青道路、石材道路、路灯、草坪、绿植、楼梯、交通设施、各类检查井、雨水井(口)等。
同时,要求投标人负责各施工现场当地协调、修复因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公共道路赔偿等。
上述工程量均为预估量,最终的工程量以实际为准。
手续办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国华投资大厦外围道路翻新工程的行政审批文件办理。
投标人应了解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并根据本项目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行政部门所须的各类施工手续,处理行政部门的各类检查且符合要求,并承担有关费用,包括当地协调、因承包人过失导致的阻工等情况。
施工过程中国华投资大厦正常经营,大厦内客户正常办公,投标人负责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各类纠纷、投诉等,并承担有关费用。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份单项合同金额400万以上道路工程施工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截图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1人应为投标人的自有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具有并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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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