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3-37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陕西公司新能源场站治安反恐升级加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
2.3 标段划分: 华能陕西公司新能源场站治安反恐升级加固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华能陕西靖边电力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天赐湾镇徐台村;华能陕西定边电力 :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郝滩镇高寨子村;锦阳:榆林市榆阳区锦界工业园;渭南: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刘集镇曹管村;定边: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延长堡镇周台子村 ;西安: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华能沣东供热站。
2.5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2.6 招标范围:根据公安部发布《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要求,对上述新能源 各场站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主要为:金属围网、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紧急报警系统、门口防撞系统、安保器材、车辆减速及导向指示牌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至少2项电力系统治安反恐供货安装业绩或提供智慧安防监控系统建设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类合同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上述合同业绩需提供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