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2-311-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华能山东能源工程 第二批首站建设项目安装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能源工程 第二批首站建设项目安装施工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 德州市。
2.5 计划工期: 项目计划于2022年9月10日开工,2022年11月5日前完工投运。。
2.6 招标范围:1.首站工艺系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艺设备安装,汽水管道及附件安装,电气、控制等系统设备的安装等。2.厂内管网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蒸汽管道、高温水管道、凝结水管道、补水管道、排污管道及阀门附件等。3.本工程所需的防腐、保温工程施工。4.工程所有阀门标牌、设备标示牌、安全警示标示牌、室外阀门及仪表设备防雨罩等制作安装,管道介质流向、色标、色环喷涂,地面设备区域安全警示线喷涂等。5.配合进行设备单体调试、分部调试、整体试运等。6.蒸汽管道报备及办理备案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或原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供热首站施工业绩或管网安装施工业绩,且单项业绩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须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足以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