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敏露天矿3500万吨∕年生产系统完善项目绿色矿山评估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3-326)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伊敏露天矿3500万吨∕年生产系统完善项目绿色矿山评估公开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3 标段划分: 伊敏露天矿3500万吨∕年生产系统完善项目绿色矿山评估公开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
2.6 招标范围:投标人结合伊敏露天矿实际,进行实际考察,收集资料,对伊敏露天矿绿色矿山建设情况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六大方面进行绿色矿山建设评估。
1.绿色矿山评估范围:伊敏露天矿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智能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六个方面。
2.绿色矿山评估原则: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对伊敏露天矿的绿色矿山建设水平重新评估,编制评估报告。通过对矿山的产业政策符合程度、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执行情况、绿色矿山遴选否决项的满足情况以及《绿色矿山评价指标》的达标检查,并结合对伊敏露天矿各项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对应项的核实核查,全面反映企业绿色矿山建设水平。
3.提交的资料:《伊敏露天矿3500万吨/年生产系统完善项目绿色矿山评估报告》和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 或各二级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设计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来至少1项生态修复或绿色矿山相关服务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