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华御锦苑管网建设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2-245)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河北 石家庄能源 帝华御锦苑管网建设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2.2 项目概况:华能石家庄能源 直供区域帝华御锦苑的供热管网建设具备安装条件,本次招标范围包含:1、热力站供货范围包含:溴化锂吸收式换热机组成套设备、水泵机组、阀门、全自动软水器、水箱、除污器、过滤器;配电柜、变频柜、自控柜、电动调节阀、压力温度测量元件、热量表等采购与调试;网络通讯费;提供测量仪表的校验报告及相关校验合格证。2、分户计量供货范围包括:户用热量表、室内温控器及电动调节阀、集中控制器 、能源管理系统、二网平衡装置、服务器等采购与调试;网络通讯费与设备之间的通讯缴费;提供测量仪表的校验报告及相关校验合格证;提供保证设备使用的专用材料;提供单体调试与整体调试,保证整套装置正常运行。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与供货清单。
2.3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所有物资供货完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热力站换热机组的供货业绩。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