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魏家峁煤电 厂区供暖提升改造工程预制直埋保温管道及管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3-27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北方魏家峁煤电 厂区供暖提升改造工程预制直埋保温管道及管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2.3 招标范围: 采购一批供热管网用直埋保温管道及管件,φ426×7螺旋焊管8400米,φ273×6螺旋焊管500米、φ159×5无缝钢管1130米、φ133×4.5无缝钢管1072米,配套弯头、三通,材质均为Q235-B。管道及管件全部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硬质聚氨脂泡沫塑料预制。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5 交货期: 技术协议签订后10日内具备供货条件,45日内完成供货,按照招标人的供货计划供货,保证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不得影响现场施工进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本企业或外购合作钢管生产企业的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覆盖DN400的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检测报告。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年至少1份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预制保温管供货合同业绩。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