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2-08-2-172-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淄博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辛店发电 6号炉电除尘器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
2.2 规 模: 华能辛店发电 6号炉电除尘器改造。
2.3 标段划分: 华能辛店发电 6号炉电除尘器改造项目。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 临淄区乙烯路369号华能辛店发电 。
2.5 计划工期: 46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2.6.1电除尘电控部分改造;
2.6.2电除尘本体部分改造;
2.6.3项目涉及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等设计工作;设备、设施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所有新建电气及控制系统与原系统接口的工作;相关的培训、性能试验、资料移交等内容;
2.6.4申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不少于2项;申请国家实用新型专业授权不少于2项;发表国家级核心期刊论文2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项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除尘器提效改造并投运的业绩。
3.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