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2-08-1-03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淄博市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西热水务环保 生产项目废水处理设备及附属装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
2.2 规 模: 循环水排污水处理量为70m3/h,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处理为2×20m3/h及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量为2×10m3/h。
2.3 标段划分: 西安西热水务环保 生产项目废水处理设备及附属装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 华能白杨河电厂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6 招标范围: 采购废水处理设备及附属装置,含设备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2项火电机组含煤废水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供货合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