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富源风电场生活及消防用水打井工程项目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3-393)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富源风电场生活及消防用水打井工程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文笔山风电场升压站、光梁子风电场升压站。
2.2 规模: 水井2口,单井出水量大于15m³/日。
2.3 建设工期:计划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实际开工时间以富源风电通知为准。
2.4 标段划分: 华能富源风电场生活及消防用水打井项目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1、在文笔山风电场、光梁子风电场升压站附近寻找合适地点钻井,保证单井出水量大于15m³/日,水质水量能满足风电场生活用水及生产循环用水要求。2、完成取水许可证办理。
采购范围:风电场打井,系指投标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完成招标人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文笔山风电场升压站、光梁子风电场升压站各打一口井,满足风电场日常要求。
2.7 交货期: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文笔山、光梁子风电场打井工作并完成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劳务类或工程勘察劳务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应提供近三年类似至少一项凿井业绩和至少一项矿山水文地质调查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