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儿童传染病及特殊感染孕产妇救治住院楼工程总承包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青发社会[2024]347号及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建设[2025]1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地下2层,地上10层,地下层为二类人防区、停车、附属设备间等,1层为中心供应室和肠道发热门诊,2层为呼吸道发热门诊、检验用房和特殊孕产妇救治产房手术室,3~4层为平疫结合护理单元,5-8层为普通护理单元,9-10层为相关实验科研教培用房。其它工程包含且不限于本项目有关的相关附属用房、除医疗设备之外的附属设备和附属设施(包含医疗净化设备、电梯、供电、消防等)以及智能化建设,基坑支护、室外总图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6279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儿童传染病及特殊感染孕产妇救治住院楼工程总承包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14000.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730.0天
招标范围:1、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儿童传染病及特殊感染孕产妇救治住院楼工程设置床位130张,总建筑面积约23000平米(具体以通过审查的优化施工图设计面积为准)。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相关规模范围的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基础工程的开挖和回填、地基处理及主体工程、门窗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及地下车库、人防工程、水电暖燃气等工程、室内外高低压配电工程、医疗净化工程、消防及通风工程;相关医疗救治门诊、护理单元和实验科研教培用房的护理站、试验台、固定家具、轨道、标识标牌,医疗气体工程;本项目有关的相关附属用房,除医疗设备之外的附属设备和附属设施(包含医疗净化设备、电梯、供电、安防、消防、锅炉、太阳能等)以及智能化建设,基坑支护、沉降观测、抗震、室外地沟、绿化总图,绿建及节能相关等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及验收,达到“交钥匙”工程。 2、设计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作,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优化方案设计、医疗工艺、设计变更编制、深基坑支护、人防、安防、消防等专项设计、所有施工全过程中的二次深化设计和室外总图工程设计;园林绿化环境景观治理设计、海绵体城市设计;承担建设期技术专项论证、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配合施工图审查、建设期间的驻地配合服务、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投标人须对初步设计进行全面审查和复核,中标人在施工图设计时进行限额设计,并对其不合理、不合规之处(包括但不限于瑕疵、错误、遗漏等)进行优化、修改、补充和完善,遵循安全可靠、先进适用、投资可控的设计原则,并满足相应技术性能、质量标准和工程的可施工性、可操作性、可维修性的要求)、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把关。项目所涉及的全部专项工程的二次精装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医疗专项、人防、智能化、钢结构、门窗、幕墙、供水、变配电、燃气、空调及通风、热水系统、医用气体系统、医疗装修(含手术室、供应室、教培实验室等)、放射防护(含磁屏蔽工程)、电梯、泛光照明、景观园林工程、室内外标识系统等二次深化设计。 3、施工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支护、地基处理、降水)、各单体建筑、结构、安装(含强弱电、智能化、综合管线、给排水、暖通、防排烟、抗震支架<座>、空调系统、热水系统、供氧系统、锅炉、电梯、消防、安防等专业等)、装饰装修(含手术室、供应室、教培实验室等)、室外工程(含道路、铺装、绿化、景观、小品、室外给排水、照明、管网、围栏、围墙、各出入口等),幕墙、人防、交通设施、供配电、天然气、自来水、充电桩等工程。 4、其他:鼓励总承包单位应用BIM技术完成设计和施工阶段、运营阶段的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牵头单位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②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且[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⑤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6279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 (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发布。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7日 10:00 (说明:第十四条(投标文件编制时间)招标人应当依法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深度)批复或者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发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30日;其余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45日。)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五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应当拒收。 省 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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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qhcx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