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张家口发电厂灰场生态综合治理光伏发电项目 (100MW)主体工程 PC 总承包 30MW(标段二)
2.3 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张家口发电公司灰场
2.4 建设规模:100MW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2 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具体开工日 期以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张家口发电厂灰场生态综合治理光伏发电项目划分为主体工 程 EPC 总承包 70MW(标段一)和主体工程 PC 总承包 30MW(标段二)。本次招标 为标段二,本标段招标范围:包含光伏发电场、进场道路(进入各光伏场区道 路)、场内检修道路、 35kV 集电线路以及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相关设施的 PC 总承包工程。包括工程地基处理、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运、投产移交等全过程 PC 总承包。PC 总承包工程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采购:除甲供设备和材料(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二)外的本标段所 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 也包括甲供设备和材料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 量,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在招标前经招标人确认,且不得是大唐集团 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
(2)建筑安装施工:完成本标段全部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 桩基础、光伏柔性支架、组件、逆变器、电气线路、箱变(含基础)、接地、道 路、集电线路等的土建及安装施工。也包含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相关专题及 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工作。检测包含本标段工程桩检测、地基检测、沉降观 测(含质保期),配合发包方进行光伏组件现场抽检及验收等工作。
(3)调试:设备调试、试验(含一般试验、特殊试验、涉网试验以及电网 要求的其他试验等)及检查测试(含组件安装验收检测)、系统调试、整套试运 (含过程中检修、消缺、维护)。
(4)服务(含工程建设依法合规手续和专项验收及协调等工作):
手续方面:招标人负责(a)取得项目备案及备案条件,包括环评批复、水 保方案批复、辐射环评批复、压覆矿资源查询报告、文物选址意见、军事选址意 见、林业和草原局项目选址审查意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选址审查意见、地 质灾害危险性评审意见、洪评批复报告、安全预评价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 见、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意见;(b)接入系统批复(电能质量审查意见);(c) 签订融资协议或意向书、使用林(草)地审核同意书、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建 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光伏场区土地租赁协议;(d)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复垦 方案批复及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报建、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e)正式电源的用电报装、供用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
投标人负责人身意外伤害险、施工设备险、工伤保险等(除建筑工程一切险、 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 手续办理。投标人负责协助招标人完成报资审 查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二级及以上 和承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 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28.5MW(或 28.5MWp)及以 上(平原荒漠/山地/农光(含林光)互补)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 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 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28.5MW(或
28.5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农光(含林光)互补)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 总承包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 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 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 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 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05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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