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工程神东煤炭哈拉沟和石圪台矿井水提标治理项目外水管道、管件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装置规模:矿井水处理能力预处理设计规模6.3万m³/d,深度处理4.5万m³/d,处理后出水水质同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以及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20〕63号文关于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毫克/升要求;蒸发结晶产品盐硫酸钠纯度大于98%,氯化钠纯度大于98.5%,达到工业干盐A类一等品要求。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投标人不得选择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招标范围为招标货物一览中钢管及管件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2.1.1 交货地点:神东煤炭哈拉沟和石圪台煤矿矿井水提标治理项目现场指定位置。
2.1.2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
2.1.3 付款方式:分批交货,按月度实际到货数量验收合格后分批付款,支付比例到货款95%,质保金5%。
2.1.4 本项目为预估总价,固定单价,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暂估总价为合同项下最终的结算总价,卖方应在报价中考虑足额的中标服务费用。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钢管销售(或供货)合同业绩1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须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螺旋焊管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子项目为压力管道管子(A、B)),以及螺旋焊管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试验证书(规格覆盖DN≥1200);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无缝钢管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子项目为压力管道管子(A、B)),以及无缝钢管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试验证书(规格覆盖DN≥500);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管件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子项目为压力管道管件(无缝管件(B1、B2)和有缝管件(B1、B2)),以及管件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试验证书(规格覆盖DN≥1200)。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2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