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热电厂煤机公用系统及燃机主厂房部分区域、燃料输渣系统设备设施及环境整治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北京热
电厂煤机公用系统及燃机主厂房部分区域、燃料输渣系统设备设施及环境整治服务招标
2.1.2 工程项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村900号 北京热电厂
2.1.3项目简况: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北京建设运营的热电联产企业,是一座高效能发电、高品质供热、高科技环保的现代绿色热电联产电厂。一期煤机共有四台炉五台机组,机组总容量为845MW。其中#1机组容量为165MW,#2机组容量为165MW。#3机组容量为220MW,#4机组容量为220MW,#5机组(后置机)容量为75MW。供热能力1764MW,外供工业蒸汽最大流量500吨/小时。一期热水炉共4台,每台116MW。二期燃机为由三菱M701F4型燃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二拖一供热机组,总体配置为:2台M701F4型燃机、2台340MW燃气轮发电机、2台余热锅炉、1台供热蒸汽轮机和1台320MW蒸汽轮发电机,燃料为天然气。三期燃机为由三菱M701F5型燃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二拖一供热机组,总体配置为:2台M701F5型燃机、2台380.8MW燃气轮发电机、2台余热锅炉、1台供热蒸汽轮机和1台362.5MW蒸汽轮发电机,燃料为天然气。三期热水炉共6台,每台116MW。本项目需对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煤机公用系统及燃机主厂房部分区域、燃料输渣系统设备设施及环境整治服务进行采购。
2.1.4服务期:
煤机公用系统及燃机主厂房部分区域设备设施及环境整治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燃料输渣系统设备及环境治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2.2招标范围:
煤机公用系统及燃机主厂房部分区域设备设施及环境整治服务:煤机、燃机生产区域屋顶防水工程及渗漏治理,燃机主厂房13米平台瓷砖整体更换及保温更换,电子间、配电间地面与墙面修复及防尘防潮处理等。
燃料输渣系统设备及环境治理服务:输渣皮带机架加固,导料槽、落料管治理,1号输渣转运站治理,2号输渣转运站治理等。
2.3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煤机公用系统及燃机主厂房部分区域、燃料输渣系统设备设施及环境整治服务招标,本项目采用“统一招标,分签合同”的方式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至少两个发电厂设备设施检修或改造合同业绩,劳务分包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至少两个发电厂防腐或保温类合同业绩,劳务分包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25日17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北京热
电厂煤机公用系统及燃机主厂房部分区域、燃料输渣系统设备设施及环境整治服务招标
2.1.2 工程项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村900号 北京热电厂
2.1.3项目简况: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北京建设运营的热电联产企业,是一座高效能发电、高品质供热、高科技环保的现代绿色热电联产电厂。一期煤机共有四台炉五台机组,机组总容量为845MW。其中#1机组容量为165MW,#2机组容量为165MW。#3机组容量为220MW,#4机组容量为220MW,#5机组(后置机)容量为75MW。供热能力1764MW,外供工业蒸汽最大流量500吨/小时。一期热水炉共4台,每台116MW。二期燃机为由三菱M701F4型燃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二拖一供热机组,总体配置为:2台M701F4型燃机、2台340MW燃气轮发电机、2台余热锅炉、1台供热蒸汽轮机和1台320MW蒸汽轮发电机,燃料为天然气。三期燃机为由三菱M701F5型燃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二拖一供热机组,总体配置为:2台M701F5型燃机、2台380.8MW燃气轮发电机、2台余热锅炉、1台供热蒸汽轮机和1台362.5MW蒸汽轮发电机,燃料为天然气。三期热水炉共6台,每台116MW。本项目需对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煤机公用系统及燃机主厂房部分区域、燃料输渣系统设备设施及环境整治服务进行采购。
2.1.4服务期:
煤机公用系统及燃机主厂房部分区域设备设施及环境整治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燃料输渣系统设备及环境治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2.2招标范围:
煤机公用系统及燃机主厂房部分区域设备设施及环境整治服务:煤机、燃机生产区域屋顶防水工程及渗漏治理,燃机主厂房13米平台瓷砖整体更换及保温更换,电子间、配电间地面与墙面修复及防尘防潮处理等。
燃料输渣系统设备及环境治理服务:输渣皮带机架加固,导料槽、落料管治理,1号输渣转运站治理,2号输渣转运站治理等。
2.3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煤机公用系统及燃机主厂房部分区域、燃料输渣系统设备设施及环境整治服务招标,本项目采用“统一招标,分签合同”的方式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至少两个发电厂设备设施检修或改造合同业绩,劳务分包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至少两个发电厂防腐或保温类合同业绩,劳务分包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25日17时00分止。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