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家滩矿主运大巷二部带式输送机驱动硐室矿用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采购”,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的委托,现对曹家滩矿主运大巷二部带式输送机驱动硐室矿用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曹家滩矿主运大巷二部带式输送机驱动硐室矿用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采购(招标编号:0866-25E2SXQY0156)
2.2项目概况:
序号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型号:QBE25+25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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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起重量:25t+25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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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跨距:8.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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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起升高度: H=6.23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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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起升速度:v=0.23~2.3m/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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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运行速度:v=1~5m/min(小车)、v=1~10m/min(大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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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作级别: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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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总功率:33.6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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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车运行钢轨:P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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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大车荐用钢轨:P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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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小车最大轮压:178.84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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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大车最大轮压:168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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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电源:3 相 660V/1140V 50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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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轨道长度:19.2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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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电源引线方式:阻燃电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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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防爆等级:Exd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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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安装地点:大巷二部带式输送机驱动硐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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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2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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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4交货期:2025年6月15日。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保期:安装验收合格后18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并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有效的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含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3近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供货的业绩)必须具有类似项目3份或以上使用业绩 (以合同+(相应的到货验收证明或发票)为准,合同必须有签订时间页及双方盖章页,合同复印件必须清晰、甲乙双方盖章完整,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正在承接的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
3.4必须提供(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可提供成立之后年份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5企业信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提供承诺书)。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4月17日8时00分至2025年4月23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