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项目概况:
榆林化工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依托配套煤矿及选煤厂,以煤直接液化、煤制甲醇、石脑油甲醇耦合裂解、MTO和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为主线,通过煤炭分级分质利用,生产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和化工新材料;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同时,构建煤基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极,打造榆林“煤、油、化、新材料、新能源”低碳绿色示范基地。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煤液化、煤气化、甲醇合成、石脑油甲醇耦合裂解、MTO、聚烯烃、聚碳酸酯和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三十余套工艺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必要的厂外工程等。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以煤制净化气为原料的2×22.5万Nm3/h H2产能的氢提纯装置吸附剂的制造及供货、运行程序组态编程及工艺包技术服务等内容。
(1)吸附剂
a. 预估量≮1900立方(投标数量由投标方自行核算)。
b. 吸附剂装填期间投标方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装填的技术指导和装填量确认。
c. 投标人须提供吸附剂明细表,包括种类、规格、用途、数量等。
(2)运行程序组态编程
控制程序独立组态、编程等。
(3)工艺包技术服务
该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技术许可包含:投标人授予招标人一项非独占性、不可撤销的专利/专有技术许可,允许招标人使用许可技术,包括招标人在合同装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采购、运行、维护、故障排除和维修进行的改进、生产、使用和在世界范围销售许可产品。该许可技术应是投标人目前最先进的且经过验证的技术。
b 工艺包编制包含: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包、操作手册、分析手册及培训手册等。其中,工艺包的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招标人对许可装置进行设计、采购、建设、试车、开车和正常运营。
c 培训包括:在技术文件交付之后最迟不晚于合同装置开车前六(6)个月内,投标人应指定具有资质的专家,根据招标人的培训要求,向招标人的人员提供培训。投标人拟提供的培训需加以具体界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和范围以及培训天数等。
d 技术服务包含:投标人应对许可合同装置提供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关键设备的采购、施工建设、DCS组态、预试车、试车、开车和性能测试等合同装置各个阶段的技术服务,并随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其他技术服务。
3)交货时间和地点:
a.工艺包开工会后3个月内提交终版工艺包。
b.卖方接到买方开始生产吸附剂的书面通知后12月内吸附剂具备发货条件。具体发货时间须买方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收货地点暂定为陕西省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买方指定地点。
4)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套吸附压力在3.5MPaG及以上、单系列规模不小于85000Nm3/h氢气产量的氢气提纯装置吸附剂及工艺包技术服务合同业绩1份,并通过性能考核(须提供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版性能考核报告或其它证明文件,其中吸附压力、氢气产量等实际运行参数应达到合同及技术协议约定值),且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文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其它证明文件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成功投用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17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