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发电有限公司8号机组锅炉制粉系统结构优化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8号机组锅炉制粉系统结构优化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对#8机组制粉系统B、E号(暂定)两台原煤仓以及制粉系统磨煤机出口粉管的结构优化与改造,提高制粉系统的可靠性与灵活性,改善制粉系统的泄漏情况,以适应深度调峰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9.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1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单台机组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燃料或制粉系统机务检修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12.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4月16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22日 17时00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