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石嘴山有限、石嘴山一发增加碳减排热能计量装置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目前国能宁夏电力公司石嘴山有限#1-#4机组、一发#1-#2机组为保证生产有序进行和外送用能的准确计量,依据碳减排政策文件,按照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需要对保证生产服务的辅助设施和外供用能设施的消耗热能进行全面统计和计量,由于原有各系统未设置消耗热能的计量检测装置,需要根据消耗热能情况,分别增加热能用量计量检测装置。投标人负责对宁夏电力石嘴山有限#1-#4机组、石嘴山一发#1-#2机组增加碳减排计量装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进行设备的供货、管道切割、法兰焊接、热能计量装置安装,流量、压力、温度测点安装、阀门焊(连)接安装、仪表箱安装、设备通讯等及DCS组态逻辑显示画面编辑等所有工作。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包含宁夏电力石嘴山有限#1-#4机组、石嘴山一发#1-#2机组增加锅炉空预器、一省、脱硝吹灰汽源、本体吹灰汽源、尿素站蒸汽汽源、除盐生水箱加热汽源等共计26套碳减排计量装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所需的物资供货、管道切割、法兰焊接、热能计量装置安装,流量、压力、温度测点安装、阀门焊(连)接安装、仪表箱安装、设备通讯等及DCS组态逻辑显示画面编辑、原设备的拆除、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等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具体安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交货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国能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厂内指定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热能计量装置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单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注:(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22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