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朔铁路机务公司2025年重载铁路机车智慧检修技术体系及装备研究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新朔铁路机务公司 2025 年重载铁路机车智慧检 修技术体系及装备研究。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为一个标段。
服务地点: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务分公司。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基于机器人和视觉技术,研究“柔性重组、节点重构、快速 迭代、节拍平衡、智能计算 ”等新型机车检修生产自动流水线。基于软件定义流水线技术,研制 机务检修的智能化、柔性化装备。基于大数据平台“一车一案 ”的修程计划和数字孪生系统的调 度命令,研究生产任务分解、执行和反馈调整技术。基于机器人技术及配套工装技术,研制机车 检修节点的智能检修中心或工作站。通过 AGV 将各个工作站柔性串并联起来。开展机车解体组装 中心、转向架检修线、电机检修线、机械部件检修站、制动部件检修线、电子电气检修中心、车 体部件清洗喷漆中心和综合检测试验站八大柔性智能线的研究。
2.4 项目总工期:项目总服务期60个月,项目完成时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质保期为项目通过验收起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许可证》(产品型号为HXD1型或HXD3C型)
(3)投标人须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 年 4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铁路机车整车制造研发或铁路机车部件智能检修平台研发业绩 1 份(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科研任务书。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企业单位,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是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须提供职称证明文件或职称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机车车辆相关的科研项目。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或科研任务书,若合同或科研任务书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 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3)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 2024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 6 个月在投标人单位 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项目经理有效的铁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技术职称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②拟任施工项目经理至少具有 1 个担任铁路工程或建筑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③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施工项目经理 2024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 6 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 纳社保的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2)拟任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的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以下资格:
①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
②须至少具有 1 个担任铁路工程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 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 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③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涉及负责人 2024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 6 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 社保的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承担本招标课题不得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
(2)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不得再分包。
(2)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1】资质要求中(1)规定的证明文件和(2)规定的机车维修许可资质,同时满足【3】业绩要求。
(4)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并提供【1】资质要求中(1)规定的证明文件和(3)规定的施工资质以及(5)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并提供【1】资质要求中(1)规定的证明文件和(4)规定的的设计资质。
(6)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设计、施工负责人分别由承担设计工作、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并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7)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