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针对鄂州发电公司全厂6台机组碳计量子站进行建设,具体项目范围为:
(1)建设安装6套直测设备,分别在6台机组烟气总排放口位置(即净烟气CEMS测量装置安装位置),新增一套碳排放计量监测终端。碳排放计量监测终端由在线监测终端、烟气参数监测终端和数字可信认证终端构成。
(2)建设安装碳监测与碳核算一体化服务平台(碳计量子站),由硬件设施、碳核算主程序和碳管理主程序等构成。
(3)碳计量子站与省级碳计量总站进行联通。包括平台联通所需的硬件设施及数据接入联调等。
(4)碳计量系统的联调测试、数据第三方比对认证等。
2.2计划工期
本项目拟在2027年10月前完成项目全部机组安装调试工作,合同签订后,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通知结合机组停机检修安排逐台进行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以下1)至3)中至少一项资质证书:
1)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
2)电源工程类调试一级资质证书;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含承试类,等级为一级)。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业绩:
1)火电、钢铁或水泥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情况、工作内容等);
2)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二氧化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调试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情况、工作内容等)。
(3)人员要求:/。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2年和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4月12日9时整至2025年4月18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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