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2025年4月贵州石阡五德镇桃园1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钢塔)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石阡五德镇桃园风电场项目位于铜仁市石阡五德镇,中心坐标东经 108.383°、北纬 27.412°,东距石阡县城约 15km,东北距铜仁市约 84km,西南距贵阳市约为 100km。场区中部有 S203 省道从场中穿过-东南向穿过,另有多条乡村公路连接至风电场内,对外交通较为便利。本工程开发规模 100MW。拟安装 16台单机容量6.25MW级的风电机组,建设容量为100MW,风电场总装机容量允许偏差为0,轮毂高度为 125m,风轮直径220m及以上;拟新建 1 座 110kV 升压站,本风电场自动化系统按照“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运行管理方式设计。
2.1.2招标范围:投标人提供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机组。总容量为100MW(不允许偏差)的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风力发电机组(抗凝冻型,满足最低气温-20℃及以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及其附件、塔筒、法兰及塔筒内附件;风机基础预埋锚栓组合件(含调节螺栓)(如有),锚栓安装使用的张拉器(3套)、塔筒内电梯(包含安装),风轮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偏航系统、机舱和机座、连接螺栓(塔筒节之间、塔筒与机舱之间)、电气系统、控制与保护系统、变频器,机内电缆及光缆(塔筒底部控制柜以上,包括机内动力电缆、控制电缆、接地电缆、光缆及其端头等连接设备);机舱内的起吊设施;位于风电机组内的低压侧的所有必要的防雷保护设备;场站监视及其应用软件、装置、接口、材料、仪器仪表、专用工具和吊装工具2套(满足2套单叶片吊装需求,其中一套为购买新吊具,另一套为租用)、叶片吊装护具2套、备品备件等。贵州区域新能源集控中心主控系统的全量采集风电机组并实现对风电机组的远程集中监视和控制功能调试(提供工程师站调试设备手持电脑8台,满足调试要求。含提供风电机组全量点表和采集接口授权免费开放)。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包含不仅限于:监控系统、电缆、螺栓、油品油脂等)、每批次螺栓紧固件检验样品(免费)、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提供风机机组技术说明书、操作说明书、风机型式试验报告、风机现场实测报告及属于风机该有的资料等。整机由投标人提供五年的质量保证期服务以及五年的维护服务(5年内的日常消缺维护、半年检和年度定检等),包括所有人工、工器具、机具、备品备件、耗材及设备仪器仪表油品等外委检验检测。以全面负责的态度对其所提供的设施给予充分咨询、监督、试验、验收等服务。提供风机和塔筒内外的标志标识设计制作和安装服务(按照国家能源集团风力发电机标识牌标准设计出清单后报发包人审核确定)。
2.1.3交货地点:
(1) 临时堆场或风机机位吊装平台车板交货,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对设备的接卸工作:
平面坐标系:CGCS2000,3分带,带号=36°
临时堆场几何中心坐标:
临时堆场一:X=36538584.145,Y=3032323.020
临时堆场二(暂定):X=36545238.085,Y=3036568.391
(2)道路运输整改分界点:平面坐标系:CGCS2000,3分带,带号=36° X=36539314.579,Y=3033229.293;投标人的设备运输从工厂至道路运输整改分界点之间的大件运输办证费用、政府协调费用、手续办理费、道路产生的各种污染费用、违章罚款费、阻工协调费用、牵引费用、改扩建道路费用、建筑物拆除费用、道路路边栏杆、电杆、标志牌等移除费用、电力电缆及通讯电缆改造或迁移费用、砍青、征地费用、道路、桥梁、涵洞等损坏修复费用、货场租赁费(要求在下高速路收费站附近租赁“更换工装车换装场地”,且满足堆放至少1全套设备含装卸机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总价。道路运输整改分界点至“临时堆场一”的道路、桥梁、空障等全部由招标人负责。但在临时堆场或风机机位吊装平台车板交货前的设备存放、保管及运输过程中安全由投标人负责。临时堆场一、临时堆场二和道路运输整改分界点,详见附件30
☆2.1.4交货期:
(1)锚栓供货: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交货。
(2)塔筒和风机设备:合同签订后180天完成交货。
具体以招标人另外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以上各项目交货期投标人已全部知悉,若投标人未在差异表中提出偏差或单独响应,则视为承诺:(1)投标人投标前已充分评估风险,确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并严格遵守国家能源集团采购和合同(协议)相关约定,若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不会发生放弃中标/拒签合同等行为。(2)投标人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期完成本标段项目所需设备、产品及相关资料的完全交付。
若投标人未能履行以上承诺,愿意接受按照合同条款对投标人进行的考核,并接受被 《 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列为失信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参加 系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资格。
2.1.5其他:本次招标采用“带方案招标”:投标人通过风资源分析、建模、现场踏勘、在设计院筛选的 20个机位范围内提交布机方案(见技术规范书及附件25 风机坐标(20个机位点))、投标阶段提出“风速-发电量”一一对应的矩阵表格(招标人对矩阵表的表格形式无固定要求,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文字描述自行编制),作为考核依据(在0.1m/s为风速间隔区间)。投标人将发电量计算文件(包括建模的基础参数设置、输入文件、折扣系数各项数值、中尺度补充数据、地形图补充数据、计算原始文件)等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测风数据、中尺度补充数据、地形图补充数据如果无法通过招标平台上传,这些资料可不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要求投标人开标以后,发送到招标人邮箱: 风电分公司公务邮箱,p0001894@ceic.com)。中标后将发电量的软件计算文件发送招标人,由设计院及招标人技术员以“WT”计算软件做最终复核,以三方认可的发电量数值做为承诺和考核依据。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3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业绩100台,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和型式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证书,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