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I 标段:湘中区域场站 2025-2028 年运维技术服务,共计 11 个场站。
11 个场站分别为怀化圣人山风电场一期、圣人山风电场二期、隆回冷溪山 风电场、新化古台山风电场、常德鼎城(十美堂、蒿子港镇) 风电场、新化槎溪 风电场、新化天龙山风电场、新化县谢家庙光伏电站、华容东山光伏电站、湘潭 大栗湾光伏电站、安徽省泗县草庙风电场一期。
II 标段:湘南区域场站 2025-2028 年运维技术服务,共计 17 个场站。
17 个场站分别为双牌打鼓坪风电场一期、双牌五星岭风电场、炎陵金紫仙 风电场、江华花地湾风电场、江华河路口风电场、蓝山百叠岭风电场、汝城东岗 岭风电场、汝城猴古坳风电场、道县乐福堂风电场、双牌何家洞风电场、双牌储 能电站、祁东灵官一期、二期风电场、衡缘物流屋顶光伏电站、祁阳东骏屋顶光 伏电站、耒阳太平风电场、耒阳导子东湖风电场。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圣人山等 28 个场站维检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配套技术服务。 主要负责:
2.2.1 日常维护: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运行监盘、参数调整及分析;故 障处理、启停操作、电气倒闸操作;电场设备巡视检查;电场设备定期轮换、试 验(不包含站内电气设备的年度预防性试验和预防性检修);编制统计报表并及 时发送给相关人员和部门;开展发电运行分析和设备劣化状态分析并形成报告; 站区及其设备卫生清扫。
2.2.2 缺陷故障处理服务: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设备消缺维护等,并承担设 备维护相应安全责任。
2.2.3 定期工作:负责新能源场站内设备定期工作、规范电场值班日志、报 表、巡检记录、双票及定期工作台账, 配合做好涉网安检,按要求开展技术监督 工作。负责电场标准体系建设(含安健环建设)、经济运行、安全质量管理、设 备维护管理、对标统计管理。
2.2.4 综合管理:协助编制场站生产准备大纲和生产准备工作计划,协助建 立和完善场站生产运营机构。协助编制相关规章制度、规程,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 制,编制备品备件及生产物资采购计划,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器具、 备品备件、消耗性材料的验收和保管;参与完善生产现场设施、安全与生产标识; 负责绘制与生产现场设备相符的系统图册。协助电场电力市场营销、综合后勤、 综治维稳等工作。
2.3 工期要求
本项目实际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每履行一年后进行评价,若 合同评价不合格,发包方有权不与承包方续签合同。第一年合同工期时间为合同 签订日起一个日历年,后续年份以此类推。
若维检服务期满一年后因发包方管理模式改变,发包方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 函告承包方终止维检技术服务合同,维检技术服务费用按承包方实际维检时间进 行结算,且双方不承担合同履约责任。
2.4 招标方式
“ 固定单价承包 ”的招标方式,本次招标按照三年招标,三年内综合单价 均按本次招标报价执行,无论市场如何变化不含税价格均不调整。在合同执行 期间,无论发生何种变更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或政策变化、工作量变化、 项目增减等,但不可抗力和非承包方原因引起合同项目终止的除外),承包方均 必须完全履行合同,并不得要求调整合同价款。为此, 承包方应充分考虑并预见 不得调整合同价款的全部风险,并在合同中费用中考虑风险费用。湖南省内新增 项目沿用本次招标结果,按单价进行合同签订。本项目与各场站项目公司签订 执行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或电力管理服务、或电力 项目运行维护和相关技术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
3.3 施工业绩:投标人近 3 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 5 个及以上 50MW 风电或 20MW 光伏及以上项目维检技术服务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 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1年-202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 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1年-2023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 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 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 附录)。
3.5 主要人员:
3.5.1 场站主维技术服务人员应具有新能源场站运维工作经验 3 年及以上, 持有高、低压电工与登高作业证书,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 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专业, 限男性,且年龄不大 于 45 周岁。
3.5.2 场站辅维技术服务人员应具有新能源场站运维工作经验 1 年及以上, 持有高、低压电工与登高作业证书,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 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专业,且年龄不大于 45 周 岁。
3.5.3 中标单位所投本项目 28 个场站的生产维检技术服务人员应为不同人 员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5.4 中标单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的生产维检技术服务人员。维检技术服务 人员通过招标单位资质审查、安全技能测评、专业技术考核方可进场, 进场后经 过一个月实习验证,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
3.5.5 若中标单位 3 次及以上提供维检技术服务人员均不满足招标人要求, 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风险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5.6 其他配套人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及健康证。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4)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 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5)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 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 应商涉案“黑名单 ”。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4 月 10 日至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