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尿素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哈罗公路72公里处左转过铁路桥直走15公里。
2.2项目规模:2×660MW火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2500吨脱硝尿素(规格:1、外观:白色或浅色颗粒状。袋装:40kg/袋
2、尿素的质量要求符合GB/T2440-2017中合格品的规定:
(1)总氮(N)(以干基算)≥46.0
(2)缩二脲≤1.0
(3)水(H2O)分≤0.7
(4)铁(以Fe计)≤0.0010
(5)碱度(以NH3计)≤0.03
(6)硫酸盐(以SO42-计)≤0.020
(7)水不溶物≤0.040)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化学化工产品-2025年尿素采购(CHDTDZ023/22-TL-00101)。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化学化工产品-2025年尿素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1项尿素供货合同业绩。
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4-11 09:00到2025-04-17 18:00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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