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大坝公司(一二期):公司现有总装机容量为4×330MW燃煤火电机组4台,汽轮机为上海汽轮机厂生产的 N330—16.7/538/538 型亚临界、单轴、一次中间再热、双缸双排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锅炉系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B&W〉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B&WB-1025/16.8-M型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固态排渣、平衡通风、单锅筒锅炉。发电机为上海发电机厂生产的QFS2-300-2型同步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机励磁系统采用三机励磁系统。静电除尘器为兰州电力修造厂设计和制造的型号为RWD—KFH/HN—252--2×3型双室三电场静电除尘器,采用电袋复合式除尘技术,结合脱硫协同除尘。烟气脱硫装置由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制造,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一炉两塔双塔双循环配置,2017年9月~2018年12月,大坝公司陆续完成了#1、#4机组烟气脱硫装置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完成后,脱硫系统入口烟气量1171894m3/h(标态、干基、6%O2),脱硫系统入口SO2浓度为5800mg/ m3时,二级塔入口SO2浓度大于650 mg/ m3时,烟囱入口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于35mg/ m3(标态,干基,6%O2)、烟尘排放浓度小于5mg/m3(标态,干基,6%O2),脱硫效率不低于99.4%,年利用小时不低于5500小时,可利用率不低于98%,实现了烟气超低排放目标。
一期工程(#1、#2 机组)于 1988 年 4 月开工建设,1990~1991 年投入商业运行,2018 年 11 月超低改造投运并通过环保验收。二期工程(#3、#4 机组)于 1994 年开工建设,1996~1997 年投入运行。
大坝四期公司:公司现有#7、#8机组总装机容量为2×660MW 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发电机组2台,汽轮机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 NJK660-28/600/620 型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三缸两排汽、1+8级回热抽汽、反动式、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配备两台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制造NK63/71型100%容量单缸、单流程、反动式、纯凝式、无切换凝汽式汽引小机。锅炉系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制造的HG—1925/29.3—YM8型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架、全悬吊结构、紧身封闭布置的π型直流锅炉。发电机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制造的QFSN-660-2型水氢氢冷却、三相交流隐极式同步发电机,冷却方式水氢氢,励磁方式静止机端自并励。静电除尘器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建造 2F521.0 型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采用干式除尘技术,结合脱硫协同除尘。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装置由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制造,烟气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两台机组各自设置一套脱硫装置,处理全烟气烟量,脱硫装置脱硫效率保证值≥99.3%,SO2排放浓度≤35mg/m3,粉尘浓度≤5mg/m3,实现超低排放。
2.1.2招标范围:大坝公司(一二期)计划对#1~#4机组脱硫装置、化学系统、除灰系统、污水、废水处理系统等生产区域防腐、防磨修补处理,服务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对#1~#4机组脱硫吸收塔塔体、支撑梁、烟道、浆液管道内外壁破损部位镶补焊接修复;塔体、支撑梁、烟道内外壁、喷淋管道(更换新管)、喷嘴、支撑梁以及脱硫公用系统浆液箱、水箱、罐、釜、地坑及排放沟、槽、池、围堰等玻璃鳞片防腐、玻璃钢(布)增强防腐、树脂玻纤布缠绕粘接防腐、钢结构油漆防腐处理;对以上修补区域防腐层、结晶垢、锈蚀、腐蚀等喷砂、打磨、清理、清除,费用包含在施工工艺中;
(2)对#1~#4机组生产区域其它设施及现场与建筑物周边设施的化学设备、除灰设备、污水、废水处理设备、管道、箱、罐、釜、地坑及排放沟、槽、池等玻璃鳞片防腐、玻璃钢(布)增强防腐、树脂玻纤布缠绕粘接防腐、钢结构油漆防腐处理;对以上修补区域防腐层、结晶垢等喷砂、打磨、清理、清除,费用包含在施工工艺中。
(3)对#1~#4机组脱硫装置浆液循环泵过流部件如:吸入口盖、前护板、叶轮、后护板、泵体及浆液衬胶管道、管件等防磨处理;吸收塔塔体、支撑梁、侧进式搅拌器桨叶等防磨处理;
(4)对#1~#4机组生产区域其它设施及现场与建筑物周边设施的化学设备、除灰设备灰斗、人孔门、支撑梁、管道、管件等防磨处理。
大坝四期公司计划对#7、#8机组脱硫装置、化学系统、除灰系统、污水、废水处理系统等生产区域防腐、防磨修补处理,服务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对#7、#8机组脱硫吸收塔塔体、支撑梁、烟道、浆液管道内外壁破损部位镶补焊接修复;塔体、支撑梁、烟道内外壁、喷淋管道(更换新管)、喷嘴、支撑梁以及脱硫公用系统浆液箱、水箱、罐、釜、地坑及排放沟、槽、池、围堰等玻璃鳞片防腐、玻璃钢(布)增强防腐、树脂玻纤布缠绕粘接防腐、钢结构油漆防腐处理;对以上修补区域防腐层、结晶垢、锈蚀、腐蚀等喷砂、打磨、清理、清除,费用包含在施工工艺中;
(2)对#7、#8机组生产区域其它设施与建筑物周边设施的化学设备、除灰设备、污水、废水处理设备、管道、箱、罐、釜、地坑及排放沟、槽、池等玻璃鳞片防腐、玻璃钢(布)增强防腐、树脂玻纤布缠绕粘接防腐、钢结构油漆防腐处理;对以上修补区域防腐层、结晶垢等喷砂、打磨、结晶垢进行清理、清除,费用包含在施工工艺中。
(3)对#7、#8机组脱硫装置浆液循环泵过流部件如:吸入口盖、前护板、叶轮、后护板、泵体及浆液衬胶管道、管件等防磨处理;吸收塔塔体、支撑梁、侧进式搅拌器桨叶等防磨处理;
(4)对#7、#8机组生产区域其它设施及现场与建筑物周边设施的化学设备、除灰设备灰斗、人孔门、支撑梁、管道、管件等防磨处理。
本项目招标范围涉及到的设备、工器具(量具)、器材、防护用具及用品、施工、材料与耗材、运输以及刷漆防腐施工脚手架搭拆等均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项目实施地点:宁夏青铜峡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矿企业的脱硫系统或化学系统或除灰系统或水处理系统的防腐(或防磨)施工或防腐(或防磨)治理或防腐(或防磨)修理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1)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2)【重要提示】一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10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15 17: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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