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达赉湖热电公司、满洲里热电厂温暖工程项目第二批次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
1. 招标条件
满洲里达赉湖热电公司、满洲里热电厂温暖工程项目第二批次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满洲里热电厂、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
2.2规 模:
满洲里达赉湖热电公司涉及供热面积177.26万平方米;满洲里热电厂涉及供热面积12万平方米。
2.3工 期:
满洲里达赉湖热电公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0日;满洲里热电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8月30日。
2.4采购范围
(1)满洲里达赉湖热电公司温暖工程项目第二批次施工项目
投标人负责新兴小区、呼伦3小区、呼伦7小区等三级网管道改造,涉及楼宇83栋,平房区域系统改造65户。投标人负责管道设备安装及配套的土建施工,小区、市政道路开挖、恢复、对外协调及手续办理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满洲里热电厂温暖工程项第二批次施工项目
投标人负责北园小区、富华小区、三道街海关小区等24栋楼供热系统分户改造,详见技术规范书。
免责声明:因本项目主要改造范围为居民小区庭院及楼内供热系统,如不具备实施条件或其它原因,招标人有权终止部分施工或全部施工,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投标人自行评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已竣工的供热工程施工业绩,其中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需提供业绩合同的影印件(合同影印件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已竣工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或项目结算证明)),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安全负责人不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作为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有在建业绩而参与项目投标作为拟投入项目经理且执行项目时间存在重叠的,须提供甲方(建设单位)出具的“已变更证明”或“工程竣工证明”或满足上述法规规定的其它说明;同时必须为上述人员提供在本单位2022年1月至今不少于连续12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带有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网站截图)。
(2)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为授权委托人提供在本单位2022年1月至今不少于连续12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带有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网站截图)。
3.2.4此项目不准转包和分包。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