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荆门公司石灰石粉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长源电力荆门公司石灰石粉公开招标,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并首次供货之日起1年,暂定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预估用量80000吨。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装卸方式:用石粉罐车运输至生产区域脱硫粉仓处,并用压缩空气将石粉打至脱硫粉仓内。
供货期: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并首次供货之日起1年,暂定2025年05月01日至2026年04月30日,预估用量80000吨。供货期内每次送货约400吨,送货总次数不超过200次。
交货地点: 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系统石灰石粉仓内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满足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粉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50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08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