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乌东德电站零碳坝区分布式光伏示范EPC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拟利用乌东德水电站洪门营地综合楼、科创楼、新村营地(1#-3#、9#-11#、14#楼)、海子尾巴机电仓库(1#-4#封闭库),共11栋建筑物屋顶(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位置)建设分布式光伏,屋顶总面积约30716平方米。拟安装光伏装机容量不低于3.9MWp,采用“自发自用”模式。
招标范围为乌东德电站零碳坝区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包括:不低于3.9MWp的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服务和相关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加固方案设计、光伏系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其中光伏组件甲供)、建筑(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屋顶加固等)及安装工程施工、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采用EPC项目总承包,包含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光伏组件甲供)、施工、调试、试运行、验收、投运、移交等工作,及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全部手续办理,达到“交钥匙”条件。其中:
项目内容主要包括:
(1)建筑结构承载能力检测鉴定报告
(2)工程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的设计和管理工作
(3)逆变器、支架、电缆、并网柜等设备采购
(4)设备安装调试
(5)控制、展示系统安装、调试
(6)系统项目培训与服务。
2.3工期要求
项目分为两个阶段,计划2025年5月1日开工,第一阶段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科创楼、新村营地2号楼光伏工程并网;第二阶段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光伏并网及投产。计划建设工期21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管理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新换证后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和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2个光伏电站工程EPC业绩,单个业绩应均不少于3MW,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2)专职安全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前述人员应提供2024年7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6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2022年、2023年财务无连续亏损(应提供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4月2日10时00分至2025年4月10日17时00分。
本乌东德电站零碳坝区分布式光伏示范EPC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拟利用乌东德水电站洪门营地综合楼、科创楼、新村营地(1#-3#、9#-11#、14#楼)、海子尾巴机电仓库(1#-4#封闭库),共11栋建筑物屋顶(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位置)建设分布式光伏,屋顶总面积约30716平方米。拟安装光伏装机容量不低于3.9MWp,采用“自发自用”模式。
招标范围为乌东德电站零碳坝区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包括:不低于3.9MWp的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服务和相关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加固方案设计、光伏系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其中光伏组件甲供)、建筑(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屋顶加固等)及安装工程施工、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采用EPC项目总承包,包含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光伏组件甲供)、施工、调试、试运行、验收、投运、移交等工作,及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全部手续办理,达到“交钥匙”条件。其中:
项目内容主要包括:
(1)建筑结构承载能力检测鉴定报告
(2)工程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的设计和管理工作
(3)逆变器、支架、电缆、并网柜等设备采购
(4)设备安装调试
(5)控制、展示系统安装、调试
(6)系统项目培训与服务。
2.3工期要求
项目分为两个阶段,计划2025年5月1日开工,第一阶段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科创楼、新村营地2号楼光伏工程并网;第二阶段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光伏并网及投产。计划建设工期21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管理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新换证后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和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2个光伏电站工程EPC业绩,单个业绩应均不少于3MW,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2)专职安全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前述人员应提供2024年7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6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2022年、2023年财务无连续亏损(应提供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4月2日10时00分至2025年4月10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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