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潞安能化生产服务有限公司煤炭洗选加工中心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潞安能化生产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山西潞安能化生产服务有限公司煤炭洗选加工中心聚合氯化铝采购。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潞安能化生产服务有限公司煤炭洗选加工中心聚合氯化铝采购:
标段(包)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通用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质保期 |
1 |
聚合氯化铝 |
YMJL |
吨 |
1000 |
1年 |
2.3交货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古城选煤厂。
2.4交货期:根据甲方库存情况,分批供货。甲方根据库存情况提前一天通知中选方,中选方及时备货、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潞安能化生产服务有限公司煤炭洗选加工中心聚合氯化铝采购,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业绩要求:近年具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聚合氯化铝供货业绩(代理商提供的所投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3月31日18时00分至2025年4月7日18时00分。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