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沈西热电厂生产劳务外包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2×330MW锅炉是采用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哈锅)300MW等级亚临界锅炉技术设计和制造,型号为HG-1125/17.5-HM35型亚临界自然循环锅炉。锅炉为亚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采用平衡通风、四角切圆燃烧方式,设计燃料为褐煤,锅炉采用紧身封闭。锅炉以最大连续负荷(即BMCR工况)为设计参数,在机组电负荷为364.055MW时锅炉的最大连续蒸发量为1125t/h;机组电负荷为330MW(ECR工况)时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为1070t/h。
2.1.2招标范围:沈西热电厂部分生产工作劳务外包,主要包括采制化运行,脱硝运行,石子煤清运,中水化学辅助运行,热网运行、推土机和铲车操作运行,吊车、叉车操作运行,电气照明检修、低压件焊接检修等,确保工作人员充足。
2.1.3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二十街26号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
2.1.4服务期:服务期36个月,自2025年9月24日起至2028年9月23日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机组的运行或维护或劳务外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28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