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朝阳热电有限公司2号机循环水系统节能优化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朝阳热电厂址位于辽宁省朝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北部,东南距大凌河6.0km,东北距十家河0.5km,东侧为东三家子村,西侧为七道泉子村,北侧为朝阳市~朝阳发电厂的铁路,南为朝阳市中心,厂址距朝阳机场约9.00km,并承担朝阳市北部城区供热工作。 朝阳热电有限公司建有2台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分别于2018年01月及02月投产发电,主机与凝汽器设备均为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供货;全厂系统设计由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完成。
2.1.2招标范围:(1)负责2号机新型气力全区域胶球系统全套更换改造,包括所有所需材料设备供货、施工以及标识标牌标准化施工,并负责控制系统改造,含新增配套的相关测点、保护、DCS监视控制以及所需的硬件供货安装,以及改造的DCS组态优化等工作。
(2)负责2号水塔新增远程智能电动调控挡风帘全套系统设备,包括新增系统设备土建基础、钢结构、监控系统、各项测点、外部油漆等所有所需材料设备供货、焊接施工以及标识标牌标准化工作,材料选用必须充分考虑室外和循坏水等的腐蚀性要求。
(3)负责2号水塔填料和除水器的拆装更换,同时检查处理部分配水管支撑与完整性,投标人负责把原有拆下的旧填料、托架、除水器、淋水喷头进行免费处置运走,以及将一个烟道孔进行严密封闭处理,所有部件符合规范要求,最终将塔盆内淤泥与杂物清理干净。
(4)负责此次改造项目的部分阀门拆装施工与供货,包括焊接热处理、密封件、法兰螺栓与现场测绘等各项工作。
(5)负责整个项目改造后的各项冷热态调试及试验。
2.1.3工期:计划工期2025年05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签订合同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施工地点: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黄河路五段225号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火电机组冷却塔(或火电机组胶球清洗装置)的安装(或改造)的合同业绩 2 份,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28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