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新增再生水罐项目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水源自包头首创水务公司,通过DN1400/DN1200的管线进入净水场,随后通过原水电动阀和流量计计量后进入配水井。原水经过配水井分配后,通过三组DN700管道进入三组网格反应池。原水经过反应池后,通过穿孔配水花墙进入斜管沉淀池,实现固液分离。斜管沉淀池的出水通过出水廊道进入V型滤池,经V型滤池过滤后的出水再进入反洗水集水池,最后通过反洗水集水池的溢流堰进入清水池进行储存。产品水(工业水)通过生产及低压消防水泵、循环水补水泵和消防水泵分别送至低压消防及生产水管网、循环补水管网及高压消防水管网。
考虑到公司用水情况、项目用地状况等多重因素,为有效稳定接收市政再生水和应对来水水质可能的突变,需建立再生水储罐进行水质缓存。再生水罐的缓存时间将根据来水实际水量的变化而灵活调整。综上考虑,为了有效稳定接收市政再生水,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在净水场网格反应沉淀池西侧地块,临近2#、5#路,新增1台10000m³再生水储罐和1台10000m³应急生产水储罐及供水设施,用于缓存及输配再生水。
新建再生水罐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效应对水资源短缺的挑战,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同时符合国家的环保政策和煤化工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引入再生水,公司将在确保生产需求的同时,积极响应社会责任,为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积极力量。
2.1.2招标范围:
本招标文件包括从新增再生水罐项目建设开始到质保期结束所涉及到的项目详细设计、采购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择、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安装及主要工序验收,调试、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人员培训、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的内容,并满足再生水罐正常运行的需要。
1)新增1台10000m³再生水储罐和1台10000m³应急生产水储罐及配套基础、管道、仪表、阀门、伴热等附属设施。
2)新增配套泵房、变电室的施工及消防系统建设等;
3)新增再生水输送泵和应急生产水输送泵及其给排水管道等;
4)拆除原有润滑油站建筑。
5)地勘报告及其他基础设计内完成该项目的相关内容。
2.1.3标段划分:本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1.4项目建设地点: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净水场。
建设性质:技改项目。
合同项目:包头化工新增再生水罐项目(以下简称“合同项目”或“项目”)为本次招标项目,属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
要求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编制完成项目相关工作及技术服务的总承包投标文件。
2.1.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项目详细工程设计;合同签订后30天-2026年4月30完成初步验收(初步验收指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项目已达到了技术协议书约定的保证值后,发包人对项目进行的验收),具体施工计划依据招标人运行工况实施。
项目地址: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资质证书: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储罐工程建设的合同业绩2份,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储罐工程建设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