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2025年3月轮胎式防爆装载机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投标人不得选择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轮胎式防爆装载机 |
整备质量:≤6000kg 额定载重量:≥2000kg |
8台 |
合同签订后90日内 |
宁夏煤业各煤矿 |
枣泉煤矿4台、麦垛山煤矿4台 |
2 |
轮胎式防爆装载机 |
整备质量:≤10800kg 额定载重量:≥3000kg |
9台 |
清水营煤矿2台、枣泉煤矿4台、任家庄煤矿3台 |
注:1)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开箱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支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质保期:质保期为合同货物验收之日起算,至合同货物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18个月或合同货物签发性能验收合格证书(安装调试合格证书)之日起 12 个月止(以先到的为准),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3)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
4)货物交付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买方卸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所投型号轮胎式防爆装载机的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额定载重量≥2000kg的轮胎式防爆装载机的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信息,还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且能体现出上述信息的技术协议)。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28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0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