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
(1) 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2)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已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注:(1)供应商应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2)本项目采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发售招标文件,供应商登录“在线获取文件系统”查询本项目后选择“我要获取采购文件”,按要求填写信息后并上传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招标文件款汇款回单/截图。
(3)“在线获取文件系统”操作手册可到官网的下载中心获取。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3月27日起至2025年4月3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整。
6.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22日13:30:00~14:00:00(北京时间)。
7. 递交投标文件
8. 本项目允许邮寄投标文件。如需邮寄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邮寄
收件
9.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14:00:00(北京时间)。
10. 开标
11.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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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kbid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