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东侧,距大庆市区约40km,占地面积19.45km2。该基地为集中式光伏发电厂,厂内土地性质为未利用其他草地,基地南北长东西窄、布局狭长。大庆基地建设共分为四期,目前一期、二期、三期已投入运营,四期拟建中,厂区由北向南被杏南排干将厂区分为东西两部分,杏南排干可以接收场内的雨水,但由于厂区内无排水设施,降雨均为散排,无法做到有组织排水,导致整个区域低洼处积水严重,部分区域由于地势低洼,降雨后雨水自然汇集,导致周边雨水均积在此处,造成常年积水无法排出。
1.2招标范围及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大庆基地厂区内部排水及草地复垦工程,通过排水渠道收集厂区内雨水、后通过雨水泵站将水排入杏南排干、后经西部排干汇入安肇新河最终排入松花江;同步对场区植被进行治理。
主要建设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
(1)新建排水支渠60.0km、排水干渠约13.2km,一体化雨水泵站16座;
(2)厂内盐碱地治理面积165.33hm2、芦苇地治理面积350.10hm2,检修路生态恢复面积29hm2。
1.2.2主要建设内容
(1)排水支渠:预制混凝土U型槽,U400长度60.0km;
(2)排水干渠:预制混凝土U型槽,U800长度13.2km;
(3)一体化排水泵站:直径3.0m、深4.0m,共16座;
(4)泵站进出水管道、井室、护坡及阀门设备安装;
(5)泵站隔离变压器16座,及配套电缆安装;
(6)厂区盐碱地治理、芦苇地治理及检修路生态恢复等;
(7)厂区陆生生态监测,调查草地植物种类、分布、面积及优势种,覆盖率、生物量等,出具陆生生态监测报告;
(8)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临建工程。
1.2.3施工工期
排水施工项目预计开工为2025年5月1日,结束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
复垦施工项目预计开工为2025年5月1日,结束时间为2027年12月10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令时间为准。本项目包含雨季、低温季节及冬季施工。
1.2.4施工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由项目业主单位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管理人员
(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及以上)。
(2)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行业A或B类管理有效证书。
1.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1.4.5投标人应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近18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独立承担过至少完成2项以上排水或草地复垦施工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鉴定书复印件,合同含合同首页、签章页、主要工作内容等)。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2日。
热线服务: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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