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首钢集团 矿业公司杏山铁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充填站除尘设备采购,采购人为首钢集团 矿业公司,采购项目资金由企业融资或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充填站除尘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采购编号:SGKJ-KYCG2025001001
2.1.2 项目名称:首钢集团 矿业公司杏山铁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充填站除尘设备采购。
2.1.3 项目概况:杏山铁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使用。
2.1.4 交货期: 本次采购的设备预计2025年11月至2027年12月期间交货,具体到货时间以采购人提前6个月通知为准。
2.1.5 交货地
2.2 采购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 |
到货日期 |
1 |
仓顶式除尘器 |
套 |
2 |
详见技术要求 |
预计2025年11月-2027年12月期间,具体以首钢矿业提前6个月通知为准。 |
2 |
特种布袋除尘器 |
套 |
2 |
||
3 |
永磁变频螺杆式空压机 |
台 |
2 |
||
4 |
微热再生吸附式干燥机 |
台 |
1 |
||
5 |
储气罐 |
台 |
1 |
||
6 |
前置过滤器 |
台 |
1 |
||
7 |
后置过滤器 |
台 |
1 |
报价人负责安装、调试,负责办理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及检验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负责组织除尘器外检并承担所有费用等,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对报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内容,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报价人应为除尘设备制造商。
3.1.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业绩要求:为充分体现报价设备属于成熟产品,报价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业绩数量不少于5个(一个合同为一个业绩),仓顶除尘器或布袋(袋式)除尘器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技术协议的关键页,及相对应的部分发票图片或扫描件(开票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票面信息不允许掩盖)。
特别提醒:采购人有权结合报价文件对成交人提供的业绩进行现场核实和实地确认,对提供虚假业绩和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违规责任,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名和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采购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和要求的报价人,请于2025年3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E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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