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雁宝能源生产服务中心工程机械及生产车辆维修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服务中心工程机械及生产车辆维修业务外包,共划分一个标段(包)。主要包含自卸车、宽体车、皮卡车、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汽车起重机、越野车、拖拉机、普通货车、面包车、洒水车等82台工程机械及生产车辆提供日常维护保养、 整车维修(出厂的所有部件,包括座椅、底板、棚顶内衬等原有部件及补胎换胎)、总成修理、汽车电器修理、钣金喷漆、故障车修理、且每月须对工程机械及生产车辆电器、机械、油脂等方面进行巡检(出现问题须立即进行维修)等维修业务外包,确保车辆各项性能完好,并负责相关机电内业资料的建立完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说明:
(1)、建议投标人在投标前到招标人现场进行踏勘,熟悉了解招标人工程机械及生产车辆运行状态。招标人工程机械及生产车辆的实行动态管理,项目执行期间会存在工程机械及生产车辆停用或报废情况发生,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生产实际情况调整维修工程机械及生产车辆的台数,对未进行维修的工程机械及生产车辆依据投标人分项报价表在合同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风险。
(2)、投标人须自备场所为招标人工程机械及生产车辆提供服务,具体如下:
招标人工程机械及无法自行驶离的生产车辆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运输工具托运至投标人自备场所,并在服务完成后将工程机械托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装卸工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如遇抢修,若无法在故障地修复,投标人须经招标人同意后,自行安排运输工具托运至投标人自备场所进行维修,装卸工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采用转账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款。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预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20日),以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开、竣工报告时间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为10万元及以上工程机械(至少包含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汽车起重机、自卸车、宽体车、洒水车、皮卡车其中的任意1项)维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25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3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