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化工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管理综合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榆林化工有限公司拟于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北区建设 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期四年。 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依托配套煤矿及选煤厂,通过煤炭分级分质利用,建设煤油化新材料新能源一体化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煤制油、煤制甲醇和石脑油、甲醇延链加工等工艺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项目主要生产煤基油品、芳烃、聚烯烃、聚碳酸酯和生物可降解材料等高性能油化产品,助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现代煤化工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2.1.1招标范围:为确保 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管理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技术及管理水平,招标人拟通过招标引入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商,由其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及项目管理人员加入招标人工程项目管理团队,为上述重大项目提供技术及项目管理专家、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HSE管理、质量管理、项目进度控制、技术管理、档案管理等专业技术服务。
2.1.2服务人数:38人。
2.1.3服务期限:自2025月5月至2028年5月,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生效时间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①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或装置或配套系统)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业绩1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或②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或装置或配套系统)EPC 合同业绩1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截图(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