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工程包头化工高效膜浓缩及蒸发结晶项目反渗透系统、纳滤系统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高效膜浓缩及蒸发结晶专有技术及成套设备采购项目,用于处理煤化工产生的废水并回用。
2.1.2招标范围:此招标项目为化工工程承接的一级反渗透、二级反渗透、三级反渗透、一级纳滤、二级纳滤等(以技术文件为准),包括设计、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
2.1.3交货期:除膜元件外,全部设备材料2025年10月10日到场,膜元件2026年3月30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①处理量≥300m3/h反渗透系统设备销售合同业绩1份,供货范围须包括膜元件、膜组架,且同时具有②纳滤系统设备销售合同业绩1份,供货范围须包括膜元件、膜组架。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内未载明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由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的用户证明)。若1份合同内同时包含①和②的业绩要求内容,可视为同时满足①和②的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