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西宁热电 1、2号机组小机MTSI系统控制部分
升级优化改造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黄河西宁热电 1、2号机组小机MTSI系统控制部分升级优化改造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
委托
黄河水电物资 受国家电投*公司的委托,就黄河西宁热电 1、2号机组小机MTSI系统控制部分升级优化改造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黄河西宁热电2×350MW热电联产工程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境内。规划建设2×350MW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供热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锅炉为东方锅炉 生产的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直流锅炉。汽轮机为哈尔滨汽轮机厂 生产的超临界汽轮机;发电机为哈尔滨电机厂 生产的自并励静止励磁、水氢氢汽轮发电机。该项目是青海省规划的重点建设火电项目之一,也是青海省“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要电源点及西宁市重点供热项目之一,两台机组分别于2015年12月和2016年2月建成投产。
目前两台小汽机监测保护MTSI系统使用艾默生CSI6500,其继电器输出采用硬回路搭建的形式。单台机组MTSI监测系统有2个框架,每个框架具有独立的电源供电。
目前单台机组MTSI系统就地测点为艾默生配套设备,包括:键相(1套)、偏心(1套)、转速/零转速(4套)、正反转速(2套)、轴承振动(8套)、轴向位移(2套。
由于原MTSI系统设备卡件及框架长周期运行,且继电器为单卡输出,未做冗余设置,不符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9.5.2项:所有主要的主、辅机保护都应采用“三选二”、“四选二”等可靠的逻辑判断方式,保护信号应遵循从取样点到输入模件全程相对独立的原则。9.5.3项:控制系统的控制器发出的机炉跳闸信号及相应的动作回路应冗余配置;9.5.8项:送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空气预热器、给水泵等以及非母管制的循环水泵等多台组合或主/备运行重要辅机设备的保护及控制功能,应分别配置在不同的控制器中。且现有卡件测量卡件种类繁多,无法优化逻辑,日常备件成本偏高。故需对#1、#2机组小机MTSI系统控制部分进行改造升级,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但不限于):
对黄河西宁热电 1、2号机组小机MTSI系统控制部分升级优化改造,对监测模块、系统框架、继电器模块进行更换,包含MTSI系统改造所涉及到的设计、供货、安装、送电、调试等升级改造范围内的所有设备,主要包括MTSI机柜内原有设备及接线拆除,新系统及电源、框架及卡件设计、安装、内部电缆敷设及接线、软件系统安装、逻辑组态及调试等工作。
1.2.2主要工作内容(但不限于):
1.2.2.1对MTSI系统监测模块进行升级。将原有CSI6500监测模块拆除,安装升级为通用型监测模块,必须将重要测点分散设置,位移及轴振实施单卡单通道,支持混合通道测量方式,兼容目前就地部分,大幅度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1.2.2.2对MTSI系统框架进行升级。将原有框架拆除并安装替换为最新的系统框架,该框架应为背板式框架,接线简单明了。
1.2.2.3对MTSI系统保护信号输出形式进行升级。须配套双继电器模块做逻辑输出冗余设置,该模块可以对其所在框架内任意一个测量模块的监测参数进行“与”、“或”、非”、“与与或”、“三取二”等多重逻辑运算并发出一组开关量信号,该继电器模块应有16路及以上开关量输出功能。
1.2.2.4对MTSI系统通讯组态能力进行升级。升级后的框架应内配有专用通讯模块,该模块和系统内所有模块进行通讯,只需通过软件就可以实现该通讯模块对MTSI系统内任意一个测量模块进行组态,修改报警危险值,解除保护等操作,软件必须提供正式版本并保证招标方终身使用,使用期间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软件免费升级。
1.2.2.5投标方对MTSI系统进行二次设计,并出具施工图纸,MTSI卡件、电源、框架及附属设备配置必须满足电力《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的要求,并经过招标方审核通过会后实施。
1.2.2.6改造升级后的MTSI系统应将数据有效传输至TDM系统中,投标方负责相关调试工作,并确保TDM系统正常。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交货
(2)交货时间:本项目总工期50天。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现场车下交货(交货批次与买方协商确定)。20天内完成现场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计划开工时间:1号机组计划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4日,工期10天;2号机组计划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10日,工期10天。若项目未能如期开工,则具体开工时间以买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相应工期顺延,但总工期不变。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西宁热电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1)投标人必须为进口品牌MTSI振动监测系统生产企业在国内设有直接销售机构或授权代理机构。
(2)代理机构须提供所代理的进口品牌MTSI振动监测系统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代理授权书,代理授权书须在投标时提供。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人员资格
项目现场安装调试人员(至少一人)须提供ISO18436-2 振动状态监测和诊断认证师资格证书。
1.4.3联合体投标及转让分分包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4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已完成至少2项已投产的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TSI系统或MTSI系统供货业绩,其中代理机构可提供所代理生产企业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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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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