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23号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楼、23号楼物业服务项目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
委托
黄河水电物资 受国家电投*公司的委托,就 楼、23号楼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楼、23号楼物业服务项目位于 十二区,22号楼(建筑面积1968.3平方米)和23号楼(建筑面积1962.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31.29平方米。两栋楼主体各为7层,是集办公、会议、住宿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写字楼。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楼、23号楼内及其附属设施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保洁服务、会议管理及服务、秩序维护服务、水电维护、中央空调设施维护运行服务、楼宇安防消防系统维保、水电费代收代付、大楼外墙清洗、楼内绿植花卉租赁。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水电中央空调设施设备运行维护;
(2)安防、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维护;
(3)公共区域保洁;
(4)接待、会议管理及服务;
(5)信件、报刊分送
(6)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
(7)楼内绿植花卉租赁;
(8)秩序维护、楼宇巡逻;
(9)水电费代收代付;
(10)接受其他临时工作。
1.3项目实施地点及服务期限
(1)项目实施
(2)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2年,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合同结束前2个月,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2年亦自行终止,且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1.4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让、分包。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3财务状况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5.4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
(2)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特殊工种资格证书:低压电工提供1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提供1人,并在投标时提供人员资格证书;
(3)会议服务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形象好;
(4)文员要求女性、30岁以下,身体健康形象好(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优先);
(5)除会议服务人员、文员外,其它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
(6)投标人须提供拟配置在本项目全部工作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独立承担过至少2项已完成的办公楼物业服务,且单项楼宇建筑面积为5000m2及以上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中至少显示楼宇建筑面积、服务范围等内容)。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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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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