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两家子镇化工园区
建设规模: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其中新能源建设规模 80 万千瓦, 新建制氢、储氢及一套 18 万吨级合成氨装置。
新能源部分装机 80 万千瓦,其中风电 70 万千瓦、光伏 10 万千瓦:40 万千瓦(风 电 30 万千瓦,光伏 10 万千瓦)为自发自用,另外 40 万千瓦风电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配套建设 40MW/80MWh 储能装置,新建一座 220kV 汇集升压站;风电:安装单机容量 5.0MW 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 110 米及以上,叶轮直径 190 米及以上;光伏:安装 N 型 560Wp 双玻双面组件,采用平斜单轴支架和组串式逆变器。
制氢合成氨部分:项目建设 50 套200Nm3/h 的 PEM 制氢设备,36 套 1000Nm3/h 碱液 制氢设备,建设 20000Nm3/h 的空分装置、建设一套年产 18 万吨合成氨装置、储氢、储 能装置及相关公辅设施,设计年制氢量 3.2 万吨、合成氨 18 万吨。
项目整体进度:服务计划开始时间 2024 年 8 月,计划结束时间 2025 年 12 月(具
体以工程施工进度为准)。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 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
1. |
2 025-03- 01-580- 01 |
标段 01:大安 储氢创新示范 项目 15000Nm3 有机液体储氢 装置及公辅设 施 EPC 总承包 |
投标人负责 15000Nm3有机液体储氢成套装 置及固态储氢与有机液体储氢区域总图、地 勘、公辅设施的设计、设备供货、施工及调 试、达标投产、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且 整套装置质保期满止,为建设一个完整的工 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
地点:吉林西部(大 安)清洁能源化工产 业园大安储氢创新 示范项目现场。 时间:2025 年 7 月底 投产,其中公辅部分 2025 年 5 月 30 日 前完成。 |
1000 |
2. |
2 025-03- 01-580- 02 |
标段 02:大安 风光制绿氢合 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消防检 测及验收技术 服务项目 |
1.对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 目进行消防检测。 2.对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 目消防验收进行技术支持。 |
地点:吉林西部(大 安)清洁能源化工产 业园大安风光制绿 氢合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现场。 日期:服务计划开始 时间 2025 年 4 月, 计划结束时间 2025 年 5 月。(具体以工 程施工进度为准)。 |
1000 |
3. |
2 025-03- 01-580- 03 |
标段 03:大安 风光制绿氢合 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新能源 项目技术监督 管理服务 |
投标方在合同签订后对大安吉电绿氢能源 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南区风电场站、南区升 压站、北区#1 号风电场站、北区#1 号光伏 场站、北区#2 号风电场站、北区#2 号光伏 场站、北区总降站#1 电气系统、北区总降 站#2 电气系统,开展绝缘、继电保护、电 能质量、电测计量、化学(电气方面)、自 动控制等覆盖新能源全部专业的技术监督 管理工作,并于并网验收前出具纸质版盖章 的技术监督检查报告,用于并网验收。(费 用包含报告评审费及评审会期间所发生的 专家费、会议费等一切费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一年 |
1000 |
4. |
2 025-03- 01-580- 04 |
标段 04:大安 风光制绿氢合 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升压站、 总降变电所安 |
堡垒机、网络安全监测设备就地工作站、日 志审查、工控扫描、恶意代码系统等安全防 护设备采购,包括系统硬件和系统软件等的 供货、安装与调试。负责与电网、后台厂家 等对接工作;负责与省调、地调业务核准联 |
地点:大安风光制绿 氢合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 220kV 升压 站、总降变电所。 交货期:2025 年 4 月 |
1000 |
序号 |
招标编 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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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防护设备采 购 |
调。设备应为国产自主可控、并满足等保测 评评分要求。 |
末,具体时间以招标 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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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 025-03- 01-580- 05 |
标段 05:大安 风光制绿氢合 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南区 400MW 风电项 目质量监督检 测评估服务 |
按照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要求做好大 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 南区 400MW 风电项目、220kV 升压站、220KV 联络线电力工程节点质量管理咨询及质量 检查评估服务。各阶段质量管理咨询现场服 务包括但不限于:首次质量监督检查评估、 地基部分质量监督检查评估、塔架吊装部分 质量监督检查评估、风力发电机组启动前质 量监督检查评估、升压站地基处理质量监督 检查评估、升压站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前质量 监督检查评估、升压站受电前监督检查质量 评估。220kV 总降变联络线首次质量监督检 查评估、地基部分质量监督检查评估、塔架 吊装部分质量监督检查评估。 |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 订之日起至全部机 组投入运行并网发 电。 |
1000 |
6. |
2 025-03- 01-580- 06 |
标段 06:大安 风光制绿氢合 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厂房彩 钢板屋面 TPO 防水施工项目 |
碱液制氢厂房(一),一级防水,TPO 厚度 1.8mm,面积 2744.2㎡,碱液制氢厂房 (二),一级防水,TPO 厚度 1.8mm,面积 2744.2㎡,碱液制氢厂房(三),一级防水, TPO 厚度 1.8mm,面积 2744.2㎡,PEM 制氢 厂房(一),一级防水,TPO 厚度 1.8mm,面 积 2865㎡,PEM 制氢厂房(二),一级防水, TPO 厚度 1.8mm,面积 1831.2㎡,危废品库, 一级防水,TPO 厚度 1.8mm,面积 529.91 ㎡,化学品库,一级防水,TPO 厚度 1.8mm, 面积 529.91㎡,综合维修站及备品备件库, 二级防水,TPO 厚度 1.5mm,面积 1795.16 ㎡,循环水泵房厂,二级防水,TPO 厚度 1.5mm,面积 1706.38㎡(具体内容详见设 计图纸及参考清单) |
开工日期:2025 年 4 月 30 日,竣工时间: 2025 年 05 月 31 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 标人通知为准,绝对 工期不变。 |
1000 |
7. |
2 025-03- 01-580- 07 |
标段 07:大安 风光制绿氢合 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制氢合 成氨部分危险 化学品安全生 产管理系统采 购项目 |
主要包括人员定位系统、特殊作业审批与作 业管理系统等的采购、运输、装卸、安装、 调试、培训等。 |
地点:吉林西部(大 安)清洁能源化工产 业园大安风光制绿 氢合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现场。 时间:合同签定后 40 日内完成。 |
1000 |
8. |
2 025-03- 01-580- 08 |
标段 08:大安 风光制绿氢合 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总降变 1 号电气系统 220 千伏送出 线路、总降变 2 号电气系统 220 千伏送出 线路、升压站与 |
1、总降变 1 号电气系统 220 千伏送出线路 运行维护,线路光缆维护。全线铁塔共 48 基,线路总长 18.74km。 2、总降变 2 号电气系统 220 千伏送出线路 运行维护,线路光缆维护。全线铁塔共 75 基,线路总厂 25.952km。 3、升压站与总降变 220 千伏联络线路运行 维护,线路光缆维护。全线铁塔共 69 基, 线路总厂 21.345km。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一年 |
1000 |
序号 |
招标编 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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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降变 220 千 伏联络线路代 维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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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 025-03- 01-580- 09 |
标段 09:大安 风光制绿氢合 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制氢合 成氨部分备品 备件采购项目 |
备品备件种类 163 项。具体详见清单 投标人负责备品备件分批供货运输、装卸车 入库等全部工作。 |
地点:吉林西部(大 安)清洁能源化工产 业园大安储氢创新 示范项目现场。 交货时间:2025 年 5 月 30 日前,具体到 货时间以招标方通 知为准。(详见第二 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10. |
2 025-03- 01-580- 10 |
【大安 13P】标 段 06:大安风 光制绿氢合成 氨一体化示范 项目(制氢合成 氨部分)生产 装置运行维护 项目 |
2.1 检修维护工程范围:负责全厂范围内设 备、电气、仪表、管道、生活区、办公区等 全部相关设施运行过程中的巡检、检修、维 护、保养等工作,保证生产装置及其附属设 施的安全、完好运行。(质保期内设备厂家 负责对应合同约定责任,但不免除承包方维 护保养责任。) 2.2 投标方负责公司的零星土建工程、保温、 防腐等工作。 2.3 负责甲方冬季各路面,停车场,广场等 清雪工作。相关清雪车辆、工具及人员由投 标方负责。 |
满足招标方日常检 修需要,保证招标方 生产装置正常生产。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 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 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 罚期内。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标段 01:大安储氢 创新示范项目 15000Nm3有机液体 储氢装置及公辅设 施 EPC 总承包 |
1.基本资格要求: (7)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 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 (2)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 5 年内具 有至少 2 份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或氢能装置设计业绩,施工允许分包,施 工单位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份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或氢能装 置施工业绩;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份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或氢能装置施工业绩,设计允许分包,设计单位应 具备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 内具有至少 2 份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或氢能装置设计业绩; (3)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及以上资质,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份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或氢能装置设计 业绩,施工单位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份石油化工生产装置 或氢能装置施工业绩;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内具 有至少 2 份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或氢能装置施工业绩,设计单位应具有工 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内具有 至少 2 份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或氢能装置设计业绩; (4)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范围、签字盖 章页)或试验成功证明; (5)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提供社保证明;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 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且具有近 5 年内石油化工或氢能工程项目经 理业绩。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 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 |
标段 02:大安风光 制绿氢合成氨一体 化示范项目消防检 测及验收技术服务 项目 |
2.专项资格要求: ( 1 ) 投 标 人 须 在 社 会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网 址 为 https://shhxf.119.gov.cn)中备案,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能力。 (2)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提供投标当月或前一个 月社保证明。 (3)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个化工项目消防检测业绩(投标人须提 供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采购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 乙方盖章页)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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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标段 03:大安风光 制绿氢合成氨一体 化示范项目新能源 项目技术监督管理 服务 |
1.基本资格要求: (7)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 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份技术监督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 合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采购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 盖章页)。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标段 04:大安风光 制绿氢合成氨一体 化示范项目升压站、 总降变电所安全防 护设备采购 |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过 2 项堡垒机等安全防护设备供货业绩。 (至少提供合同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标段 05:大安风光 制绿氢合成氨一体 化示范项目南区 400MW 风电项目质 量监督检测评估服 务 |
1.基本资格要求: (7)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 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建筑 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 (2)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 书(CNAS)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完成 2 个检测鉴定或检查评估的服务业 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 (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标段 06:大安风光 制绿氢合成氨一体 化示范项目厂房彩 钢板屋面 TPO 防水 施工项目 |
1.基本资格要求: (7)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 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项防水项目施工业绩(包含封面、合同 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1 个类似工 程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 理,并注册于本公司(提供社保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标段 07:大安风光 制绿氢合成氨一体 化示范项目制氢合 成氨部分危险化学 品安全生产管理系 统采购项目 |
1.基本资格要求: (7)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 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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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个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或信 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 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或盖章页)。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标段 08:大安风光 制绿氢合成氨一体 化示范项目总降变 1 号电气系统 220 千伏送出线路、总降 变 2 号电气系统 220 千伏送出线路、 升压站与总降变 220 千伏联络线路 代维护服务 |
1.基本资格要求: (7)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 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 集团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 5 年内应具有至少 2 份 220kV 线路施工或代维护服务业 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签字盖章页和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 |
标段 09:大安风光 制绿氢合成氨一体 化示范项目制氢合 成氨部分备品备件 采购项目 |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个化工企业或火电企业备品备件的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 采购(供货)范围或技术协议、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联系方 式。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 |
【大安 13P】标段 06:大安风光制绿 氢合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制氢合成氨 部分)生产装置运 行维护项目 |
1.基本资格要求: (7)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 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有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 工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 修理、改造,子项目为工业管道(GC1)和锅炉安装(A)。 (3)投标人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安装(含修 理)。 (4)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项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行业的检修或运 行维护的服务业绩(维护范围应包含化工装置)且合同金额要求 1000 万 元及以上。(提供合同的封面、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 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具备设备(机械)专业 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类资格证书,不得同时担任两 个及以上工程的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注册工程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03 月 17 日 22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3 月 23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