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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充电基础设施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配套电力增容工程(长治公司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18    
核心提示:山西交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充电基础设施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配套电力增容工程(长治公司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项目所在
  山西交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充电基础设施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配套电力增容工程(长治公司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

山西交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充电基础设施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配套电力增容工程(长治公司一期)EPC总承包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1-140000-89-01-36600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西交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山西交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充电基础设施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配套电力增容工程(长治公司一期)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长治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所辖的长子北互通、西井互通、西池互通、西贾枢纽等9处站点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配套电力接入工程,并网电压等级10kv。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箱变(27台)、新建10kv电缆线路(包括3.412km 10kV 架空线,9.685km 10kV 电缆)、金属封闭断路器柜、真空断路器、避雷器、电缆敷设、光纤通信等内容。

2.2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001标段;

招标范围:山西交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充电基础设施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配套电力增容工程(长治公司一期)EPC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缺陷责任修复等工作。

2.3计划工期:9个月。

2.4项目地点:长治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所辖的长子北互通、西井互通、西池互通、西贾枢纽、潞城互通、长治北互通、黎城北互通、黎城互通、苗木基地等9处站点。

2.5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山西省相关法律法规。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并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合同要求,确保项目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等级)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分别满足上述条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可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电力工程(工作内容至少包含线路、电缆、变电站中的一项)的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电力工程(工作内容至少包含线路、电缆、变电站中的一项)的施工业绩。

注:若提供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其承担的任务可同时对设计和施工业绩分别予以认定。

3.5人员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持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内(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设计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1名,持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内(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负责人:1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作为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近五年内(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专职安全员1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①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或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

⑤投标人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中发生严重不履约行为;

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⑦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⑧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

⑨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除外):

3.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7.3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7.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本公告中要求的相应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参与联合体的各方对各自的承包范围负有独立责任和对整体的项目负有连带的责任。

3.9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山西交通建设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3月17日18时00分至2025年3月2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4.2 标书售价: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通过审核后开通会员,再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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