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航运公司2025上半年11艘船舶厂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2招标范围:
船舶厂修服务(船舶到厂后码头使用、进坞、供电、消防、油污水及垃圾回收、船体测厚等)
甲板坞修服务(船壳打砂、喷漆,锌块换新,舵检查,锚链工程等)
轮机坞修服务(尾密封装置检查,舷外阀拆检,阴极保护、防海生物电极换新等)
甲板厂修服务(货舱局部钢结构及梯子修理,货舱舱口围内壁打砂油漆,烟囱马克修改等)
轮机厂修服务(主副机、锅炉检修,换热器化清,空气瓶安全阀检验,阀门管路工程,油舱油柜清洁等)
电气厂修服务(配电板主开关检修,马达拆检,仪表校验,岸电绞车,监测报警系统修理等)
2.1.3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根据进厂时间安排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船舶名称 |
备注 |
1 |
第一标段:航运公司2025上半年6艘船舶厂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
12 16 18 21 503 563 |
船舶信息及具体厂修项目详见附件 |
2 |
第二标段:航运公司2025上半年5艘船舶厂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
23 526 538 新世纪188 新世纪198 |
船舶信息及具体厂修项目详见附件 |
2.1.4项目地点:修船厂及11艘船舶船上。
2.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跨年度厂修的,以单船厂修合同有效期为准。
(注:其中“神华563”轮为最早需要修理的船舶,证书到期日期为2025年6月9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载重吨在4.6万吨(或船舶总吨3万)及以上的船舶厂修服务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扫描件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船舶厂修服务的材料。(合同或用户证明未体现船舶载重吨或船舶总吨信息的须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拥有船坞容量≧8万吨的船坞至少1个,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