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河南公司新疆吐鲁番鄯善七克台100MW光热发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第五批辅机设备
工程项目名称:河南公司新疆吐鲁番鄯善七克台100MW光热发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七克台镇境内
建设规模:100MW
工期要求:计划2025年5月20日机组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移交生产。
2.2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1 |
2025-03-01-53 4-01 |
84-1智能电厂 |
包含以下部分:1)全厂一体化信息平台;2)机房工程(机房装修不在本标段);3)三维数字化移交及可视化应用;4)智能安全防护系统;5)智能SIS系统;6)移动APP应用;7)无线网络覆盖;8)企业资源管理系统;9)6KV配电室智能操作机器人;10)对讲机通信基站;11)设备点巡检系统。详见技术规范书。 |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七克台镇境内 |
暂定 |
1000 |
注:1.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如专项资格要求允许代理商参与,应提供代理品牌相应制造商的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实践已证明产品是成熟可靠的;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2)业绩要求:
智能电厂:投标人具有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签订时间为准)2项100MW及以上电力工程项目或同等及以上参数完整供货合同业绩。(上述业绩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 年 3 月 1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