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能院内蒙古包头储能项目工程施工劳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
2.2规模:本期招标90MW/360MWh储能工程施工劳务。
2.3项目概况:内蒙古通威绿色基材新能源项目,规划建设总装机容量约为风电项目300MW、光伏项目50MW、储能配置90MW/360MWh的电化学储能、新建1座220kV风电储能系统(含电化学储能),1回220kV出线(送出线路工程不在本项目范围内)至百灵庙500kV变电站风电300MW、计划2025年4月1日开工建设(以招标人实际通知日期为准),2025年6月30日前储能系统具备受电条件。
2.4招标劳务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储能建安施工、试验、调试、检测、验收及资料移交等;防火、接地、储能区消防、视频监控等全站建安材料采购;配合招标完成电网、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协调、竣工验收、商业运行等,采购范围详见技术文件及附件。
2.5工期:计划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3.2.2资格能力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2)具备2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且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完成不少于1项及以上风电或光伏或储能劳务分包合同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0MWh及以上储能电站的建安施工承包或劳务分包业绩不少于1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封面页、关键页、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18日17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
2.2规模:本期招标90MW/360MWh储能工程施工劳务。
2.3项目概况:内蒙古通威绿色基材新能源项目,规划建设总装机容量约为风电项目300MW、光伏项目50MW、储能配置90MW/360MWh的电化学储能、新建1座220kV风电储能系统(含电化学储能),1回220kV出线(送出线路工程不在本项目范围内)至百灵庙500kV变电站风电300MW、计划2025年4月1日开工建设(以招标人实际通知日期为准),2025年6月30日前储能系统具备受电条件。
2.4招标劳务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储能建安施工、试验、调试、检测、验收及资料移交等;防火、接地、储能区消防、视频监控等全站建安材料采购;配合招标完成电网、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协调、竣工验收、商业运行等,采购范围详见技术文件及附件。
2.5工期:计划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3.2.2资格能力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2)具备2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且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完成不少于1项及以上风电或光伏或储能劳务分包合同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0MWh及以上储能电站的建安施工承包或劳务分包业绩不少于1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封面页、关键页、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1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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